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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關(guān)于
修改增加《煤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與
竣工驗收報告書(shū)》部分內容的通知
煤安監監察〔2012〕32號
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:
自2009年國家煤礦安監局以煤安監監察〔2009〕9號文件印發(fā)《煤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與竣工驗收報告書(shū)》規范文本以來(lái),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先后頒布了《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》、《煤礦防治水規定》等規章,對煤礦井下安全避險“六大系統”建設、瓦斯抽采和瓦斯等級鑒定等提出了新的要求。按照新規定要求,國家煤礦安監局對《煤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與竣工驗收報告書(shū)》中的部分表格內容進(jìn)行了修改(見(jiàn)附件1、2),并增加了露天煤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表(見(jiàn)附件3、4),現印發(fā)給你們,請遵照執行(電子版可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政府網(wǎng)站下載)。
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